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渭南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1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421 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招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附件2)。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 12日至1998年5月 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2015年5月5日前(含5月5 日)正式落户(即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截至2016年7月31日)的。
6.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8、在近年来的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在面试环节(含面试)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缴费和下载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nwn.lss.gov.cn )、渭南市教育局网站(www.wnedu.gov.cn)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nwn.lss.gov.cn:808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5月12日9:00至5月14 日17:00间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注册报名。
考生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岗位有从业资格证(如教团队格证)等证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的“补充说明”项对资格证件取得情况进行说明,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须在网报“个人工作简历”中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开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1.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9:00至2016年5月15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5月12日9:00至5月14日17:00,资格审查未通过前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信息不得更改。
5月14日17:00报名平台关闭,5月14日17:00至5月15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将于5月12日、5月13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截止当日17:00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5月14日不再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执行。其中,报考新任教师岗位的考生考两科,一科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教育基础知识,收费100元,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只考一科公共基础知识,收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6日17:00。
本次笔试的开考比例:根据我市实际,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为3:1。属急需紧缺专业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经核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至2: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试费。
4、网上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2016年6月 13日9:00至6月18日9:00,已经缴费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超过规定时限,网报系统将不再重新开启提供打印,未在规定时限内打印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考试科目:
新任教师岗位: 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分别见附件3、附件4。
2、考试时间:2016年 6月18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及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新任教师岗位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本次招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均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最低分数线由渭南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预计7月1日前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7月1日前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渭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新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
新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县级教育局网站公告。
(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分为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由渭南市人社局统一安排,资格复审公告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具体安排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3、人员递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仍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则不再进行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渭南市人社局及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报考新任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请留意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县级教育局网站公告。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请留意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请留意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予以淘汰。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新任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新任教师招聘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按报考岗位分别由渭南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体检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
新任教师招聘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按报考岗位分别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聘用文件及《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考生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 渭南市人社局 0913-2363051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930835
网报技术咨询: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0913-2363139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咨询: 各招聘岗位后所留电话
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