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11〕46号)、2015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5〕28号)精神,做好今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与对象
2015年计划资助500名有志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二、实施范围
集团以师范类、医学类、涉农类院校为主。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延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医学院等院校,以及经省人才中心审批同意的具有农村基层所需专业的其他院校(报送附件1、2)。区县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贫困区县为主。
三、资助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志到我省基层建功立业的2016、2017届师范、医学及涉农专业普通高校统招在校大学生。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和畜牧兽医、学前教育等六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3.家庭困难。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困难状况;
4.毕业后愿意到我省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四、资助金额与时限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 (免费师范生除外,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补足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毕业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的年限为研究生5年、大专生3年、本科生按其学制分别为4-5年(其中专升本按国家规定的本科专业学制对待)。
五、实施步骤
1.岗位征集与信息发布。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2015年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和大学生助学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市以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为主征集上报需求信息。经汇总审核后,于8月10日前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网(www.sxgxbys.com)向社会发布,同时向各市反馈汇总审核结果。信息发布后各市应严格执行,不得补报或调整岗位计划。
2.宣传动员与网上报名。各市应提前到相应的院校举办振兴计划助学金工作政策说明会,引导学生树立服务基层的理念,鼓励学生到基层就业;各学校要通过网站、平面媒体和开会动员等手段积极组织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资料需经学校、省人才中心依次审核,最终以报考地市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为准。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在网上下载《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15日,网上审核截止至9月22日。
3.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由省人才中心统一组织,各市集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学生须持网上报名登记表(学校就业中心签章)、学生证、身份证、学籍信息证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学籍查询—学籍信息”处直接打印,并由学校教务处签章)、《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资格确认书,其中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要符合文件规定的贫困范围。考试之前各市应将确认的参考学生名单报省上备案,未经备案,不予批复。现场资格确认的地点和时间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签约录用学生须经笔试、面试。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市负责组织工作。招考公告通过各地市有关网站及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向社会发布,招考方案要遵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制定,报省人才中心备案。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人数比例一般不能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地区,各市及人社部门核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对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最低分数线设置办法各市应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招考工作自10月8日开始,11月6日前结束。
5.公示。各市县应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应于11月24日前向省人才中心报送初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籍贯、学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录取区县、服务类型、报考岗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学籍信息证明(校教务处签章)和网上报名登记表(学校就业中心签章)。省人才中心审核各市上报初录名单后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面向全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批准,下发确定签约人员的通知。
6.签约、助学金申请与发放。高校组织学生与市县签订《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4,一式五份,市、县人社部门共同签章),其中两份由各市于12月15日前上报省人才中心;学校组织已签约学生填写《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5),于12月28日前将《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1份)、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学校成绩证明(校教务处签章)、现实表现证明(院系签章)提交省人社厅,省人社厅根据签约协议和有关规定向各学校划拨助学金,由学校向学生发放。
六、有关要求与相关事项
1.2015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是“十二五”期间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基层筹集专业技术人才和解决学生就业的有效办法。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科室与专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保证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以往振兴计划实施过程中不能及时组织签约、安置到岗学生、不能按时兑现工资、工作懈怠拖沓的区县要限制参与2016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计划。
2.集团就业部门承担的网上报名初审工作是整个招录工作的基础。各有关院校要依据文件规定及时审核,实事求是,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要认真核实学生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尤其是对学生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和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与家庭困难状况要严格把关,要以学信网信息为准,出现审核不严、虚假填报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限制相关院校参加下一年度助学金计划;报考学生应如实填写网上《报名登记表》信息,如有虚报,将取消考试资格。
3.各市在资格确认、考试、面试招录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主,不能限定本地生源,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做到专业与岗位的供需匹配。在考录过程中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不得超计划录取。在资格审查时,要对报名登记表、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学籍信息证明(校教务处签章)、《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逐一核对,留底备查,不允许擅自扩大学校与专业范围。
4.各市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初录名单和有关材料,省人社厅将根据各市工作进度逐市及时核准批复,全部工作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结束。
5.宣传工作是保证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关键,各市县和学校要加强该项工作的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6.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确定的签约学生,经省人社厅核准、考核无违反协议行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区县,学生持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到签约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工作,不再另行考试。
7.陕政办发〔2011〕46号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参加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定期考核。对优秀人员予以表彰,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资助经费,并不得录用为本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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